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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苍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17:34:0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及《温州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方案》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需求表》(附件1)。如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核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苍南县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此处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7年至今,我县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目前依然在岗(含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只要符合条件,纳入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其中,“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考核招聘。

  量化考核合计低于60分者,不得报考。具体详见《2019年苍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3)

  三、考核招聘程序和办法

  考核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2019年9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大学生村官工作关系所在乡镇。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乡镇提交报名表(附件2)和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奖惩材料)及其复印件(须注明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同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由量化考核、面试两个部分组成,总成绩按量化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量化考核

  由乡镇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对大学生村官本人填写的《2019年苍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进行核实确定。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应聘人员的量化考核合计得分、面试成绩折合成考核评价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评价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核评价总成绩=量化考核合计得分×40%+面试成绩×60%。

  按照考核评价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次序及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核评价总成绩相同的,以量化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考核评价总成绩、量化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获得荣誉高者优先。

  (四)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本次考核招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选岗、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本次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考核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考核评价总成绩相同的,以量化考核成绩高者先选;考核评价总成绩、量化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获得荣誉高者先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大学生村官经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实行试用期,同时须在村继续工作三年。在村继续工作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881231、68881517。

  附件:

  1. 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

  2. 2019年苍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2019年苍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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