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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第九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11:23:00 点击: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口齿流利,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8CM以上(含),体重55KG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体重45KG以上;裸眼矫正视力4.8以上(含);

  5.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年龄

(周岁以下)

性别

学历   

专业

户籍

工作

地点

管理岗

基层

辅警1

0101

3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大门

派出所

管理岗

 

基层

辅警2

0201

5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霓屿通道中心

 

管理岗

 

基层

辅警3

0301

1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元觉

派出所

 

管理岗

 

基层

辅警4

0401

2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东屏

派出所

 

管理岗

 

基层

辅警5

0501

4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北岙

派出所

 

管理岗

 

基层

辅警6

0601

1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霓屿

派出所

 

管理岗

 

基层

辅警7

0701

1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燕子山派出所

 

管理岗

 

基层

辅警8

0801

5

 

3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洞头

特警大队(特种看护)

 

管理岗

 

基层

辅警9

0901

2

 

45

 

高中及以上

不限

不限

特警大队(特种看护)


  2.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起止问题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11月15日。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19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512室(洞头区北岙街道海润路399号512室,联系人:陈少华,联系电话:63366036,56996036)。

  3. 报考人员应提供《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4. 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不得报考;自动离职未满1年、被劝退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重新报考编外用工岗位。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 考试采取队列测试,总分100分。

  队列测试主要内容:按照单兵徒手队列测试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敬礼、精神面貌及动作协调性(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合格分为60分。

  2.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退伍军人及持有驾驶证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由用工单位加试选择。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情况特殊的考生,体检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本《公告》由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单兵徒手队列动作评分标准

  2.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单兵徒手队列动作评分标准

单兵徒手队列动作比武内容

 

100

立正

(5)

1、两脚跟未靠拢并齐,0.5分;2、方向不正,两脚分开大于或小于60°,扣1分;3、两腿不能挺直,扣0.5分;4、腰部挺不直,扣0.5分;5挺腹、蹶臀、含胸,扣1分;6、两肩不平,扣0.5分;7、颈部未挺直,歪头,扣1分;8、两眼未平视前方,扣1分。

稍息

(5)

1、上体倾斜,扣1分;2、歪头,上体方向不正,扣0.5分;3、出脚时方向不准确,扣0.5分;4、出脚时动作慢,弯腿或弓膝盖,扣1分;5、出脚时上体前移过大,扣1分;6、收腿时身体晃动,耸肩,扣1分。

跨立

(5)

1、左脚跨出的距离过大或过小,扣1分;2、收腿时身体晃动,耸肩,扣1分;3、两手后背位置不准,扣1分;4、跨出时上体后仰,扣1分;5、动作完成后,上体变形,扣1分。

停止间转法

(15)

1、转体时低头,扣0.5分;2、转动时弯腿,扣0.5分;3、转动时身体晃动站立不稳,扣1分;4、转动时两臂外张,耸肩,扣0.5分;5、靠脚时弯腿、外扫、跺脚,扣1分;6、靠脚无力,扣0.5分;7、变换方向后,立正姿势不准确,扣1分。

行进与

立定

(30)

 

齐步

(15)

1、方向不正,上体晃动,扣2分;2、八字脚,扣1分;3、全脚掌着地,扣1分;4、腿、臂不协调,扣2分;5、步幅、步速不准确,扣2分;6、立定时身体向后仰,扣2分;7、立定靠脚时弯腿、跺脚、无力、不迅速,扣2分;8、靠脚放手不一致,扣1分;9、行进时精神不振,两眼未向前平视,扣2分。

跑步

(15)

1、听到预令提臂不迅速,扣2分;2、第一步不能按动作要领跃出,扣2分;3、全脚掌着地,扣1分;4、摆臂时上下打鼓,肘部外张,扣3分;5、行进时身体不协调,扣2分;6、步幅、步速不准确,扣2分;7、立定时垫步,靠脚放臂不一致,扣3分。

敬礼

(5)

1、右手抬起时划弧,扣1分; 2、手腕弯曲,手心外张过大,扣1分;3、右肘不到位,右大臂与两肩未成一线,扣1分;4、歪头,上体方向不正,扣1分;5、未注视受礼者,扣1分。

精神

面貌

(5)

1、精神状态不好,扣2分;2、着装不符合要求,扣1分;3、姿态不端正,扣1分;4、警容不严整,扣1分。

动作协调性(30分)

根据整体动作中的腿、臂协调,行进时身体的协调性评定档次,优(26-30分)、良(21-25分)、及格(15-20分)、不及格(14分以下)

备  注

以上易犯毛病每出现一次扣:0.5分——4分,总分100分。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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