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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证处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启事

发布时间:2020-02-21 18:17:0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公证员助理2人,法学类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笔试、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2月28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平阳县新平阳文化中心三楼(飞鳌大道125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详情可咨询电话:0577-63721324。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平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程序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是综合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实际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2:1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录用指标的,则取消笔试环节,总成绩仅以面试分计入。

2.面试,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录用,综合笔试及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以上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对聘用人员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岗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2.未尽事项,由平阳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平阳县公证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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