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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33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8 16:00:00 点击: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4名,面向村、社区干部1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其他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4)。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18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8日9时—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8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1日17时—7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2日17时前,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5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30分)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5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4日9时—8月7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8月7日上午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X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X5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龙湾区政府”网(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任职文件(聘书)或证明及近三年年终考核结果证明。

6.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选调的意见和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7.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体检。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龙湾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选调)手续。

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7月8日起至7月17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14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截止到2021年7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即指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的)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8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龙湾区政府”等相关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并及时登录查询。

12.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6966698。


附件:

1、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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