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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公开选拔意向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7:03:0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团干部结构,经团市委书记室研究,决定面向瑞安市公开选拔意向人选2名。

一、选拔岗位

岗位1:团市委机关一级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选拔范围:瑞安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

岗位2: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选拔范围:瑞安市范围内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岗位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10月后出生),须满足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依照市委组织部要求);

岗位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10月后出生),拥有教师资格证,具备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由单位出具证明。需满足在原单位工作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身心健康;

4.涉嫌违纪违法或其他不适宜情况的不得报考。

三、选拔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29日-1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共青团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政大院综合楼西3329室,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65812706)。

2.报名办法。报名者需填写《共青团瑞安市委公开选拔意向人选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共青团瑞安市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以上,达不到该比例则不开考。

4.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5.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7.讨论决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团市委书记处择优确定人选。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合格者,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及选拔过程中有关事项可向团市委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58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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