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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 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13:19:00 点击:
 

各位入围体检考生: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本次体检工作由龙湾区国资办负责组织。请入围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体检费用,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八、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九、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十、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湾区国资办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十一、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体检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12日,请入围考生于当日上午7:00在温州市财政局北门(温州市绣山路299号)集中。

十三、疫情防控须知。所有参加体检人员一律实行“测温+戴口罩+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目前旅居、工作在境外和国内中风险所在的县(市、区)、高风险所在的设区市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目前旅居、工作在浙江省外的考生参加体检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14 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省份(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南、贵州、北京、河北、湖北、青海等)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或显示星号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发热、咳嗽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十四、请参加体检考生尽快加入2021年龙湾国企体检工作群,备注真实姓名,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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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温州市龙湾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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