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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委党校公开选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6:23:00 点击:
 

为加强市委党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党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17〕184号)和《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办法》(乐人社〔2019〕70号)等有关规定,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校)是乐清市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中共乐清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选聘计划及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编制

性质

计划选聘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政治面貌

户籍要求

1

专业

技术

全额

事业

1

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哲学类、心理学类

全日制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温州

2

1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说明

1.招聘专业为全日制研究生所学专业或全日制研究生在本科期间所学专业。

2.户籍以报名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名时,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温州地区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具有温州地区户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3、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7、国(境)外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须已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乐清市内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zgyqswdx@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高层次人才+专业+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联系电话:0577—61566377)。

3.报名材料:

1)《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校)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须有个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一的需要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扫描件,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能反映个人研究方向的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论文、主持参加课题及社会实践、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重要奖项等;

6)乐清市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报名表另附WORD电子文档,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人员,应聘者需及时给予回应。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需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后,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本次选聘高层次人才,由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院)按照公开选聘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视情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综合面谈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以试讲为主要考核方式。面谈和面试两个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70分,面谈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面谈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加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约定时间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引进人才依照人才类别,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二)选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校)负责解释。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61566377,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388号, 邮编:325600。


中共乐清市委党校(乐清市行政学校)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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