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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水利局关于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6:55:0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水利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要求工作认真,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水利专业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等。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单位身份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和省市垂管部门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其他要求: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六)要符合本单位调出人员数量不超过行政事业编制总数5%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名时仍在处分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节假日除外。地点:罗阳镇公园路1号县水利局406办公室,联系人:林蓉蓉,联系电话:0577-67567365。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县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盖章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选调考试设置1:3开考比例,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选调人数则相应核减。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泰顺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水利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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