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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16:48:00 点击:
 

  因工作需要,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温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20日;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及审核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0楼1009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

  4.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19年8月20日。

  5.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计划。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0楼10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有有关单位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若再相同另行加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决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选调手续。如本人放弃选调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8819,监督举报电话:86967796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证明.doc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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