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下列身份者在应聘时享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1)2026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境内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和留学人员;
(2)未正式就业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等项目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并退役后1年内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1年内且应聘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