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现户籍为乐清市内,经聘用且聘用期连续满3年的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1日。
3.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考核定档中至少一年为“优秀”档次。其中,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5)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招聘对象
经费形式
专业要求
学历
乐清市雁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名)
乐清市城东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名)
2
9001
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
财政全额补助
专业不限
大专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