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建设,根据有关要求,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公司面向退役女兵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温州市退役女兵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企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事业心强;
(三)具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身体素质:除矫正视力4.8以上外,其他按女兵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治面貌:本人及家庭政治清白。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计划数
资格条件要求
学历
户籍
年龄
专业
备注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部室
事务岗
1
大专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取得)
温州市
26周岁以下(199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可以放宽到27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无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
内设机构
内勤岗
已录取人员在女子民兵连服役期间,劳动关系挂在洞头公司;服役期满后,根据其户籍,就近确定所属二级公司。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部综合事务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