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9日,注册资本10亿元,是在原温州市鹿城种子有限公司基础上,整合我区相关国有资产组建而成,为区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管理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我公司急需长期、稳定的工作人员参与相关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用工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练掌握office及其他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如具有相应工作经验2年以上或有相应岗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0周岁;
5、温州市户籍、中共党员优先;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