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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4 17:16:42 点击:22
 

有关考生:

根据《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事业单位入围体检人员的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详见《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

三、体检集中要求

1.考生于11月12日上午7:00准时到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主楼一楼大厅报到集合。当天上午7:20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体检费350元(现场电子支付)。

3.考生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上交统一保管。谢绝其他人员陪同。

四、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向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同意后另行安排体检,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联系电话:0577-61882273。

五、体检报到前,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注册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为准)。体检期间考生封闭管理,严禁与外界联系、透露身份、体检编号等信息。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立即开通手机,以便联系。

六、严禁弄虚作假。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在体检过程中如有舞弊或其他违规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体检标准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八、体检其他须知

1.建议考生体检前三天内合理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禁食。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天早上禁食、禁水,尿检留取中段尿。

3.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凭医生证明(或超声检查报告单),报到后即告知体检带队人员,勿做胸部X光检查。

4.为方便胸片拍摄检查,体检时着装要求:上衣无纽扣、无拉链、不佩戴项链,建议女性穿运动内衣,不穿裙装,不穿裤连袜,不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附有金属的衣物。

5.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应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体检结果。

8.体检医师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考生应积极配合。     

附件: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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